去年夏天香港特首曾蔭權被曝其住宅涉及違規封陽臺,由此掀起港府和民眾對全港的違章僭建大勢聲討,余音未散,香港下屆特首參選人唐英年近期被媒體拍到在其地庫涉嫌違章僭建兩百多平方米。至此,去年以來包括環境局副局長潘潔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等眾多區議會議員、立法會議員和問責官員聯袂上演的物業違章搭建及霸占公地,又呈現了第二出小高潮。
違章搭建并非只在香港泛濫,之所以在香港成為眾矢之的,人人喊打之下高官權貴亦不能自保,全仗媒體監控得力,曝光及時。據港媒的揭示來看,整個過程也并不復雜:權勢人物的日常監督——發現其可疑物業——依據港規《建筑物管理條例》判斷其違章嫌疑——通過土地注冊處按物業地址查詢到業主——向社會曝光同時要求涉事人對公眾作出解釋。
相同的事件倘若移植到大陸,我們能夠看到的卻是一條坎坷甚至扭曲的路徑。
在公共視野內行使對權勢人物的日常監督,雖然也已被寫進了大陸法律,但離真正的實現還是遙遙無期。大陸媒體依舊扮演從上而下推行教化的主要角色,筆鋒所向鞭策的是草根,不得已觸及上層也常常避其要害。所謂“主流媒體”的歌舞升平,使由下至上的社會監督唯有互聯網這一元管道,有時候流落到與道聽途說流言蜚語一齊魚目混珠發酵過期;ヂ摼W大公審之外的懲治特權,卻只能依靠比特權更特權的特權,制度空掛下的權勢監督常常成為門派暗器,消耗大眾資源卻與大眾利益無涉。這實在是太過沉重的話題,接近萬物興衰的根基和土壤,此處唯有向香港學習和致敬。
發現物業的違章嫌疑,這并不要求發現人獨具慧眼,只需一顆不受蒙蔽且帶有一點點俠義的心。香港社會對此是否已經習以為常,大陸媒體值得深思。有一點毋庸置疑,提高公民常識和各職業人士專業操守,改善的并不僅僅是自己的衣食住行,更重要的是能使公共利益鏈上環環相扣的每一社會分子,不因他人害自己,不因自己害他人?墒钦缫粋個顯而易見的現實矛盾是,龐大的人口壓力讓城鎮不堪重負與雜亂無序,“野蠻城管”的背后,很多卻是得到輿論姑息和慫恿的街頭小販們肆無忌憚的游擊。強制拆遷備受詬病,然而拆遷計劃公布以后各地待拆物業長期泛濫的瘋狂僭建,尤其是“城中村”社區一夜一層坐地起價,卻極少受到輿論和大眾理智的關注并發出具有遏制效果的聲音。
大陸的媒體,正在陷入一場情緒之戰,獨立精神的喪失,使之若不成為教化的吹鼓手,就只好淪為互聯網的手抄本。媒體的俠義被情緒演繹,多了沖動煽情,卻始終缺少厚直剛正,面對繁雜訊息不僅對草根違章沒有辨識自信,亦逐漸喪失了對權勢違章的捕捉能力。
據理力爭與知法守法,當前同樣陷入不小的困境。既然物業管理企業承擔了小區服務責任,對違章搭建的制止糾正他們理當擔責——不僅違章業主的鄰居們這么想,而且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將“制止違章搭建”的指標直接寫入對物管企業的罰則當中,個中道理不言而喻:通常違章搭建的業主都膽大難纏或勢大難治,遠比收拾物管企業容易得多,這些硬骨頭不妨扔給他們啃去。
香港諸多違建報道中竟然沒有出現物業管理人的身影,不知這給大陸特色的物業管理帶來什么遐想。鑒于香港物業管理之于大陸的歷史地位和領先優勢,相信我們不至于解讀為是香港媒體的無知或疏忽。
一個值得回味與關注的現象在全國一線城市開始涌現:2003年以來,在住宅物業中最積極地宣揚取消物業管理或取締物業管理公司的業主人士,他們成功的標注竟然就是成立了各種類似物管企業的法人組織,開展著他們給予了不同注釋的物業管理。這似乎在應驗著我對社會的一個冒昧觀察:就你極端反對的東西而言,如果你不能改變他,那么你將會替代他;反之如果你不能替代他,那么你必須改變他。
對于業主和物業管理,也有這個規律嗎?
原載于《現代物業·新業主》2012年2-3期/總第2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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