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又在進行交通整治了。 諾大個住宅小區,幾十棟住宅樓有近千戶的人家,僅僅因為一些權貴們的意見,出租車說不讓進就不讓進了,于是購物歸來,拎著大包小包,或是頂著烈日,懷里抱著個西瓜,進得屋門,嘴里還罵著“缺德的物管”。對于大、中型物業小區的交通管理,禁止出租車的進入是唯一的辦法嗎?一個普通的住宅小區,對于其中的業主來說,有私家車的畢竟還是少數,出門的代步工具除了自行車,出租車仍是首選,這是一個普遍的選擇傾向。問題在于物業公司,是趨炎附勢,還是一視同仁,如果選擇了前者,其物業服務的經濟行為已經有悖于市場契約精神,平等的概念淪落于對等級特權的盲從,在對等級特權的盲從中,物業公司的服務本質墮落了,但是自己卻在對等級特權的崇拜中深深地自戀著。這種墮落并自戀著的物業服務,不知道是從業精神的恥辱,還是物業企業在社會轉型當中無奈的悲哀。 物業公司的工作結果到底由誰來評價?從一些地方的制度層面來看,無論從文明小區還是文明社區,或是其他一些政府性的評比,目前業主的話語權仍是被排除在外,這是造成一些物業服務趨炎附勢的根本原因。缺乏政治平等,政府的評比行為自然會是以客欺主,物業服務也大可不必周到顧全地考慮業主意見,因為政府設計的那些評比條件或是這樣那樣的條條框框,大多是對硬件的考評,又會有誰去和普通業主進行更多、更深入的交流呢?正是忽視了業主的話語權,忽視了人文性的元素,于是物業公司也可以忽視一些東西,眼睛只會一直向上翻著并美其名曰“是為了創造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環境”。此等謬論如今仍有市場,錯在業主民主意識的不強?固然是有這個因素,可認真檢點一下歷史,唯政府決定論的觀點也并非企業所創,這也難怪物業企業唯等級特權馬首是瞻的墮落與自戀情結。 物業公司要擺正有關法規確立的“服務”性質定位,就必須要從這樣的自戀情結中走出來。我們知道,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4號),物業公司由“管理”改為“服務”,其主要標志是物業管理徹底從傳統行政福利性的房管模式向社會化、專業化的服務模式的轉變。當物業公司終于被撕下了“主管”的“制服”,換上了小區“公仆”的“長衫”,本身已有助于物業公司清醒地知道自己的身份,有助于物業公司恪守分內職責。如果物業公司仍舊沉陷于原來的“物業管理”概念,那就根本不可能談得上平等。既無平等,又何談業主權益?所以,以“天賦人權論”為基礎的人人生而平等,這種一般的平等,首先應當成為物業公司擺正有關法規確立的“服務”性質定位的基本準則。 唯等級特權馬首是瞻的物業服務是一種本質的墮落,不僅是物業公司對人的基本權利的踐踏,同時也是對物權的蔑視。在同一個物業區內,業主依法自治是法律所賦予并保障的基本權利,業主們無論職業、收入如何,參與自治的權利是平等的,這是一種現實的平等,或者說是參與基層民主實踐的機會均等,這種平等是任何人、任何特殊階層所無法剝奪的。如果物業公司在服務中只會一味地看人下菜,其結果不會僅是犯了眾怒那樣簡單,F如今的社會是開放的社會,物權已得到了法律的尊重、認可和保障,與之相呼應的是業主的權益訴求也已經得到了法律的尊重、認可和保障,業主依法自治的理念深入人心,對物權的維護與人權不受侵犯緊密相聯,因此,平等不但是物業服務的一個基本準則,更應該是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所必須遵循、尊重的一個法律規范,如果忽視了這個基礎,唯等級特權馬首是瞻的物業公司終究將被廣大的業主所唾棄。 曾見過這樣的案例:一個住宅小區被授予文明小區,文明小區的銅匾剛剛在小區大門口掛了一天,就在夜里被業主淋了糞便,業主們大快人心,竊語到:“夜里保安都到哪里去了?”有人回答:“都到別墅樓那邊給有錢人看車當奴才去了。”一問一答,明顯說明了所謂有錢人在同一住宅小區內的地位,可以促使物業公司置多數業主的安全防護于不顧,而事發后物業公司采取了息事寧人的態度將銅匾放回公司辦公室,則說明了物業公司的識趣與理虧,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促使了這樣的事件發生呢?有業主說“要從問清這個小區是怎么評上文明小區的原因說起”,他伸手指著別墅樓。自然,能住得起別墅樓的人,都是有頭有面的所謂精英人士,社會影響力自是不一般,對他們的特殊照顧服務,自然會是物業公司尋求社會、政府資源強力扶持的捷徑,而投桃報李,物業公司從政府那里弄來了一塊兒銅匾,當然也是一種榮耀、一種資本。還有一個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問我:“為什么我們公安、稅務這些單位的家屬樓沒有物業公司愿接?”一位物業公司的老總大吐苦水:“誰敢接呀?賠錢不說,每天仰視著就差管他們叫爺了!”看看,一方面是物業公司在服務中由于自私、狹隘的短視行為所縱容形成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公權對私權的變相擠壓又客觀助長了物業服務中的不平等,這些現象的存在已經不能再用封建遺毒來說明,而是應該從社會平等的概念更深入地進行剖析。 墮落并自戀著的物業服務,從某種意義上看,可以說是等級特權制與現代政治文明尖銳對立中的一個小小的“怪胎”,違背了“平等就是法律對一切人都一視同仁,不管是保護還是懲罰”這個基本信條,和諧有序只能成為空談。那么對物業公司而言,作為物業服務的提供方,是尋求業主的普遍支持合作而持續發展,還是沉浸于等級特權的特殊關照,以求前途坦蕩光明,這種選擇則反映了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具有契約平等的觀念。 契約平等的實質是一種社會平等,它是以現代市場經濟關系為基礎的經濟、政治、法律平等的統一。那么在物業服務中,就契約平等而言,雖然業主是通過業主代表大會與物業公司締結的契約,但由于業主代表大會在業主自治中經由民主選舉合法產生,集中代表了業主權益,因此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的關系仍是人格的平等,這種人權是無可剝奪的,即是說在契約關系中,是不承認人的等級、特權區別的,或者說,在政治、經濟、法律上,不分身份、地位、性別、職業、種族、階級、宗教信仰,所以任何業主都無權挑戰《管理規約》,而物業公司就更不應該存在對所謂等級特權的照顧偏袒。其次,契約平等反映于物業服務《管理規約》的簽訂,應該是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協商一致的結果,契約中對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是任何一方都同意的,并且也是雙方都自愿承擔的,也就是說,《管理規約》的簽訂充分體現了對雙方主體意志的尊重,這是現代平等觀的一個實質,既體現了平等主體間的互相信任,同時也充分反映了權利主體之間的自覺責任意識。因此,物業服務所帶來的不公平,不僅可以將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平衡打破,業主與業主之間的平衡也將被打破,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信用文明也將支離破碎。 當前,與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相一致的,是政黨、政府等政治實體與其社會相對行為主體之間關系的契約化正逐漸形成,在這種環境中,唯等級特權馬首是瞻的物業服務觀無疑是一葉障目。契約主體在法律上的平等,已經決定了起點的平等,那么相同條件、相同環境下,物業服務的起點究竟在哪兒?墮落并自戀著的物業服務企業往往還未找到起點,就已經輸得衣不遮體、體無完膚了。 (責任編輯:現代物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