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圍繞物業管理的又一個爭執一直沒有停歇:業主和物業管理人,到底誰是真正的弱勢群體?
自2002年3月朱镕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正式使用以后,“弱勢群體”成了這樣一個群體的代名詞:他們因收入差距而導致相對貧窮,并因為相對貧窮而導致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受到相對削弱。保護并救助弱勢群體,從此成為社會輿論傾向。
顯然業主并不是這層意思上的弱勢群體,他們恰好是得益于相對富裕因而更能伸張自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群體,當他們聲稱自己是弱勢群體時,其實并不是他們認為沒有權利或者權利不夠,而是他們認為自己的天賦權利受到別人侵占,可是他們在維護和討回他們認為理所應當屬于自己的權利時,感覺步履艱難,處處受到制約。經過他們對維權形勢的反復評估,一致認為這是業主力量分散之故,業主才是弱勢群體的說法由此演變而來。
盡管大多數業主在大多數時間對維權持觀望和坐享態度,少數業主仍以少有的執著進行孤軍奮戰,所以我們看到能夠替代群體維權的暴力氣氛的,往往就是個體維權的悲壯色彩。正如每年一度的央視“3•15”晚會讓世人已然領略,這種悲壯只有通過媒體的披露和放大,才能迅速獲得世人的同情并由此產生道義和輿論上的強大力量,這種力量,在一個自詡道德基礎堅實并正積極尋求法制建設的國度里,或許就能改變原本無望的維權結果。
在對維權行動的一次次總結后,業主們認識到了媒體的力量,同時也產生了目前中國社會一個具有諷刺意味的現象:業主們嘲笑和懷疑媒體又依賴它放大自己的聲音。
物業管理方面的情況則正好相反。即使在物業管理企業中,大量從事一線勞務工作的多是低學歷工人、下崗再就業工人和農民工等這些在社會生活中真正意義上的相對弱勢群體,但這并不是企業的全部實力,物管企業依靠它所擁有的資源組織條件特別是捍衛利益時的目標一致性,在與各懷心事的業主們進行利益博弈時多占上風;加之一些企業與開發商之間的相互庇護,以一個實際上的受益人身份,他的媒體表現自然是得了便宜賣乖巧,所以一段時間里保姆論服務論的風靡,可以看作是物管企業對業主們的諂媚之舉,希望以此避實就虛,緩和與業主的矛盾。
于是媒體上出現了物業管理的唯唯諾諾和業主們的咄咄逼人。以中國地域之大,雖然物業管理的真實狀況從南到北從西到東,存在著強硬的、中立的和妥協的相對差異,但在公開媒體上的表現卻很一致。業主們從中嘗到一些甜頭,開始贊揚和感激媒體監督是社會公正的表現。對于目前普遍熱衷和擅長于搞笑娛樂的記者主持人們來說,這些贊揚和感激又反過來刺激和滿足了他們某種經常處于麻痹狀態的職業神圣感,動不了大王就捉小鬼,以為只要拿了物業管理開涮,就是主持社會正義。周而復始,這種現象不斷摧毀著物業管理人的職業榮譽——他們甚至連理直氣壯地指責在小區里隨地吐痰者的勇氣也喪失殆盡。更由于行業高層人士面對媒體責難通常是保持緘默,基層從業者心中更加郁悶,他們嘆息:媒體的良心在哪里?
媒體的良心源于良知,良知源于有所知。物業管理和業主都會把媒體視為自己的擦鞋布和別人的照妖鏡,他們都希望媒體擦亮自己,不同之處在于,業主總是主動靠近媒體,而當媒體的鏡子照向物管之時,物管留給媒體的,多是側影和背影,于是媒體常常折射出的,就是陰影和暗影。沒有所知,何來良知?
業主與物管大勢相生,小處相克,所謂強勢弱勢之爭,有時正如剪刀石頭布之演練規則,可見一味唱衰物業管理對大家并無好處。如果媒體對物業管理真的存在無知,原因究竟在哪里?
本文名曰批判,其實一如媒體再次超然事外,說教于人。
原載于《現代物業》雜志2006年5期總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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